内蒙古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一总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
为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联考MBA复试规则由MBA教育中心根据本复试办法制定,并报研究生学院后另行通知
第一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学科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三条各学科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2:1,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
第四条各学院可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办法,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第五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学院必须及时将复试要求、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或学院公告栏进行公告
二复试组织、管理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和分管副校长担任
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分配各学科当年招生名额,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审批各学院上报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
第七条各学院应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指导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办法,区分学科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2)根据本院学科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