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31 号),对属于自由类的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管理。北京市商务局负责北京市辖区内企业的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备案登记工作。 根据《条例》,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技术进出口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一、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流程 1、网络注册 新用户办理入网注册申请(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2、登记系统注册 新用户进行技术进出口管理系统用户名注册(具备上网条件) 3、在线合同登记 用户将合同有关内容录入登记管理系统中。系统提交后,打印出“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4、报送合同登记相关材料 (1)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合同副本(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译本) (3)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项目批复文件(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5)如涉及提成的进口合同,须提供可行性讨论报告或提成费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算依据。 将上述材料报送北京市商务局科技处。 5、核准登记 对申请文件和合同在线登记内容进行核对(3 个工作日) 6、颁发合同登记证书 合同登记的内容核对无误,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二、几点说明 1、合同审核期限: 市商务局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起 3 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向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对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要求或登记记录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市商务局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的 3 个工作日内通知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补正、修改,并在收到补正的申请文件或修改的登记记录起 3 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2、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注意事项 (1)企业首先要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办理入网注册手续(联系电话: 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