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抵借字[2024]第 0001 号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的贷款:(一)贷款种类:(二)借款用途:(三)贷款金额(大写):(四)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贷款利率:(六)还款方式:现金或转帐第二条 抵押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经评估后价值 万元(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一)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抵押担保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力和孳息
(四)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权清偿完毕止
(五)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
财产权属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
(六)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产财产范围,抵押物的价款还清抵押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的超过部分,可列入破产范围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一)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二)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等资料;(四)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五)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金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六)因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对外投资等经营体制变更时,保证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一)抵押人对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处分权
若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应书面告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