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供应商承诺书 遵义市财政局: 根据 (协议供货招标项目及编号)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或经 生产制造厂商授权),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保证对在协议供货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等)负责, 依约履行招标文件(包括承诺书、协议书和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承诺
二、我公司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包括单一合同优惠)及时向同级政府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简称“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提出任何附加条款,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之外的商品,不发生无故拒绝向采购人提供协议供货范围之内商品的情形
因拖延供货时间而造成采购人的损失,愿承担全额赔偿
三、我公司保证协议书中所提供货物是 年 月 日以后生产的 ,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或 制 造 厂 家 企 业 标 准(ISO9000、ISO14000 等),符合国家环境论证(3C 论证等),属于制造厂商原装正品,没有替代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保证用户单位在使用我公司产品时,避开受到第三方关于任何侵权的指控,否则,由我公司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接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处罚
四、我公司保证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所提供产品及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假如中标产品配置升级,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48 小时内),向贵方提供中标产品最新的配置证明并申请调整配置(遵义市范围内第一告知人是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调整后的型号价格和优惠率不变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我公司保证提供基准价的真实性,并保证原投标价格不因中标产品基准价是涨而变动,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假如基准价下调,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48 小时内),向贵方提供中标产品最新的基准价格,同时根据中标文件的优惠率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