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苏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出让方:**受让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出让方同意转让对公司的股权中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2 %)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并保证该出资无法律瑕疵即没有办理任何让第三方受益的抵押、质押等担保,也未被任何机关查封、冻结。二、受让方于 2014 年 01 月 14 日之前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直接交付给出让方。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在**的股东身份发生置换,即出让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不再履行股东义务,受让方开始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四、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 10%违约金,并可以解除本协议。五、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让方签名:受让方签名: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