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协议甲方:金州新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乙方: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提供开发资质证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金州新区 投资开发 项目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1. 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另有规定,以下词语的含义如下:1.1“ 项目” (以下简称“ 项目”)指乙方在 投资开发的建筑及相关设施,用于 。1.2“ 项目” (以下简称“ 项目”)指乙方在 投资开发的建筑及相关设施,用于 。1.3“ 项目” (以下简称“ 项目”)指乙方在 投资开发的建筑及相关设施,用于 。1.4 “项目公司” 是指乙方为开发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据乙方投资计划和规划建设方案依法在金州新区独资或合资设立的一个或几个专业从事项目投资、建设与管理的公司。1.5 “项目用地”是指甲方依据规划和用地计划,以出让方式向乙方供应的,用以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 2. 项目概况2.1 项目用地位置、面积项目用地位于 ,项目用地面积总计约 平方米,用于 等设施的建设。 项目用地(地块 A),用地四至为 ,面积约为 。 项目用地(地块 B),用地四至为 ,面积约为 。上述用地的具体位置及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2.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包括住宅、会所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可行性讨论报告》所标明的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为 ,年纳税额为 。 3.项目投资规划及开发建设进度3.1 项目投资规划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亿人民币,并且乙方需在开发区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亿,以 出资。其中,外资出资不低于 美元,于 年 月底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于 年 月底前将注册资本缴纳完毕,并经区外汇管理局询证。3.2 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在甲方如期进行土地招拍挂程序的前提下,乙方于 年 月底前完成项目用地摘牌手续,于 年 月前开工建设,并于 年 月前建设完成。(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4.项目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取得方式4.1 甲方负责提供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等相关工作的净地,基础设施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处(以规划局出具的红线图为准)。4.2 甲方出让的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4.3 该项目用地目前的土地现状为 ,动迁情况 ,土地权属 ,是否含林地和军事用地及其他设施。4.4 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以该区域土地价格测算体系的测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