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工程合同编号: 本协议编号: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 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以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 乙方: 1、本协议为 分(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 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营业执照为 ,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责任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所属单位保卫部门履行下列义务:4
1 出示本单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资格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岗位证件
2 交纳 2000~10000 元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3 如实递交进场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所属保卫部门将乙方交纳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抵押金的20-30%统一用于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和表彰
6、乙方应当积极组织参加千校百万进城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7、乙方在进场后应当去当地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凡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防盲流和负案在逃人员混入
8、乙方应当遵照《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管理所属施工区域和人员
1 乙方应对所辖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订治安管理规定,杜绝职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禁止在施工现场赌博、酗酒、打架;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务工人员家属不准在施工场地留宿
2 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订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