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江苏经贸学院后勤物业 乙方: 幢号 房号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商苑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宋墅路 1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每陆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 5 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4、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装修管理规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屋面、庭院、围栏等部位的材质、颜色形状和规格),室外平台(阳台)、窗台不得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不得实施影响或破坏本物业区域统一形象及损害他人利益的装饰装修行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