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沈阳市典当行业协会推举文本)贷款人(抵押权人):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借款人(抵押人):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合同签订和履行地点: 第一条:总则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其他事项,依据国家法律和《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质押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根据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质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万元。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据为准) 借款费用:月利率: ‰ 月综合费率: ‰ 合计: ‰ 。甲方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五日计算。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第五条:乙方保证及承诺乙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质押机动车上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第六条:双方责任 1、 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损坏。注意加盖封印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票证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4、机动车质押期间,假如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