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工商格式备案:2007-5-2-26 号合同编号:汽 车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浙江省三门县永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承租方: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 委托代租的 型号车辆 辆,颜色为 色,车牌厂牌号为 ,车牌号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 行驶范围 ;租 车 时 公 里 数 为 公 里 , 还 车 时 公 里 数 为 公 里
还 车 地 点 为
2、根据物价部门对汽车租赁收费标准的规定,就租赁车辆收费、超时、超里程加价及付款方式约定如下:日租金 元,月租金 元
日行驶里程为 350 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壹元计算
租赁时间以连续租用 24 小时为一天,在 4 小时内按半天租金算,超出 4 小时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 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以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养路费、车船费、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使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约定如下: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
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技术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