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服务协议甲方:乙方:物业名称:物业类型: ( )住宅 ( )商业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2、 建立健全本物业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档案资料;3、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的行为;4、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根据要求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并有权按时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5、 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书面告知乙方;6、 向乙方提供房屋专有部位、专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1、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自觉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分和公共场所的干净、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的完好;3、配合甲方的正当管理服务活动,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4、对专有部分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到物业处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10 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甲方制定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乙方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如因乙方物业专有部分危害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及时修缮、维护或实行防范措施,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和相关的民事责任;6、为保证本物业外观统一、干净、美观,乙方在装修和使用物业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破坏外观;安装室外空调机时,应当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安装;7、张贴广告、悬挂单位招牌应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工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