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美食广场联营合同范本甲 方: 乙 方:甲、乙双方就联合经营甲方场地(地址 : )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经营地点及范围:甲、乙双方联营场地在甲方之 店,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包括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
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限: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前,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给付甲方 个月的营业额作为补偿,其金额以撤离前乙方营业额中最高月份的一个营业额为计算标准
3、联营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联营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联营合同
否则,本合同自联营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联营方式及付款方式: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大写)元(¥ 元)作为进场费,销售 10 天的营业额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以每月流水销售额的 %由甲方扣除作为管理费,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3、乙方月保底销售额为(大写) 元(¥ 元);4、假如乙方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乙方按月保底额的 %上缴甲方
5、假如月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则超过部分按 %上缴甲方或按实际销售额的 %上缴甲方
6、甲方代乙方收取营业款,乙方自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共电费、燃气费按销售比例均摊,收费标准按商场标准统一执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假如乙方连续 个月或全年累计 个月达不到保底额,则乙方作自动解约处理
8、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统一收银,若乙方销售人员自行收银,甲方有权按其所收金额10-100 倍对乙方处罚,此款项从营业结算款中扣除
9、销售款每月结算一次,截止日为每月月底
下月 10 日-15 日为结帐日(遇节假日顺延),如遇对帐发生错误,经双方确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