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券账户承包投资协议 甲方: 乙方: 丽水市红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331100000042141家庭住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二村 66 幢 102 号工作单位: 客服热线:0578—2661988联系电话: 区域经理: 银行账号: 银行帐号:本着诚信和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 证 券 营 业 部 开 立 的 证 券 账 户 ( 资 金 账 号 : 股东号:沪: 深: )承包给乙方进行证券投资,承包期限为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供双方共同遵守,特签订此协议,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甲方出资人民币 到承包证券账户,享有该金额年利率 12%的利息收益,协议到期日一次性结清。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减少投资金额。第二条:甲方开通承包证券账户网上交易功能和融资融劵功能后,将承包证券账户的交易密码交给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证券投资交易,甲方不得干涉。承包证券账户证券投资所产生的亏损或盈利全部由乙方承担或享有,协议到期日结清(计算公式:账户资产 - 本金 - 利息=亏损或盈利)。第三条:承包证券账户所对应的银行卡和存折由甲方自己保管并负责资金安全,承包证券账户资金若有发生非证券投资交易的损失,则全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协议期间甲方有义务做到以下几点:(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证券账户供乙方正常使用;(2)甲方无权进行承包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操作;(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不得擅自转出承包证券账户的资金。假如甲方违反以上任意一项可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权享有利息收益并须支付给乙方不计息的全部盈利。第五条: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查明承包证券账户的资产情况,假如承包证券账户资产低于本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资金到本金;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履行可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作为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给甲方补足本金并支付到承包协议期满的全部利息。第六条:协议期间假如承包证券账户资产超出本金加利息,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盈利给乙方;若甲方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履行可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权享有利息收益并须支付给乙方不计息的全部盈利。第七条: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约定支付清承包证券账户的盈利或亏损,若不履行则视为违约;作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