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木屋购销合同甲方: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乙方:南京奥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 花神 湖会所屋顶露台木屋购销一事签订本合同,诚信执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花神湖露台木屋2、 工程地点:南京花神湖会所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 露台木屋 工程的实地测量、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三、工程造价合同造价: 6000 元/㎡,建筑面积 13.95㎡,总造价为 83700 元整人民币。经双方友好协商,此木屋为样品推广,特优价为: 40000 元整(大写:肆万元整)。内部配套卫生间隔断,实木门及橱柜合计价格为:9000 元整(大写:玖仟元整)。最终结算价为: 49000 元整(大写:肆万玖仟元整)以上报价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施工费及税金。四、工期乙方服从甲方的工期要求,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五、付款方式 安装完成交付,一次性付清全款,总计为: 49000 元整(大写:肆万玖仟元整)。六、质量保修期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为:三年 2、在工程验收竣工后三年的保修期内,若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及保养,若非乙方问题而破损的,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七、验收标准及承诺1、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图纸、材料选用及颜色为验收标准 2、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法律规范要求,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八、合同的变更合同一经签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所有对合同的变更均需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九、附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所带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方:南京奥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电话: 电话:025-52702753传真: 传真:025-52704812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