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大校发[2009]9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管理及部分教辅岗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处级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管理及部分教辅岗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经2009年6月29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内蒙古农业大学二○○九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党政管理教辅岗位考核实施办法通知抄送:校领导、巡视员,校长助理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2009年6月30日印发(共印90份)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管理及部分教辅岗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农大校发[2008]15号)的相关规定,为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价党政管理人员的实绩表现,努力实现考核与津贴发放相结合,同时为聘任、奖惩、晋职提供依据,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办法所指考核对象是科级(含)以下党政管理岗位人员、除实验岗位之外的教学辅助岗位人员
各教学单位的此类岗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考核
二、考核的基本程序1、个人自评述职:根据一年来工作的实际情况,被考核人如实书面汇报本人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并向考核工作组做述职报告
对本岗位或本单位后期工作的建设性意见也可适当陈述
2、测评打分: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情况及日常工作表现,由服务对象、被考核人所在单位分别进行测评打分
考核测评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服务对象测评分Z1占30%,本部门职工测评分Z2占30%,本部门领导班子测评分Z3占40%
服务对象主要是本部门职工的,所占比例可合并计算
具体考核过程中,德、能、勤、绩四个考核方面的权重分别占10%、15%、30%及45%
德、能、勤、绩每个方面又分为A、B、C、D四个测评分数段
计算方法如下:服务对象测评分Z1计算如下:Sn=∑(An+Bn+Cn+Dn)/nsZ1=S1×10%+S2×15%+S3×30%+S4×45%式中:角标n取1、2、3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