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重点考核对象考核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落实《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实施大纲(试行)》和《关于在全校开展“学生党建‘三项联创’活动”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切实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重点考核对象的骨干带头作用,把好入党关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生命科学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以及重点考核对象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文明守纪,第二部分是学习风气,第三部分是参加常规性活动,第四部分是参加公益类活动,第五部分是受表彰奖励情况
本考核办法实行积分制,其中第一至第四部分均要求一学期内分数最低12分为合格,第五部分不作要求,同时五个部分的总分一学期内要求最低60分为合格
单项或五部分总分均须满足合格要求,学期考核方为合格;单项满足合格要求,五部分总分在70分—85分之间的为良好;单项满足合格要求,五部分总分在85分以上(不含85分)的为优秀
本考核办法与学生下列情况挂钩:1、入党积极分子在学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在本学期内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资格;2、对于已经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生取消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资格,取消本学期成为重点考核对象的资格;3、对1于已经成为重点考核对象的学生在入党时要求最近两学期的考核成绩均为合格以上;学院给考核为优秀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相关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考核数据来源于学校、学院有关部门以及团委、学生会组织的考察记录
考核办法五部分内容具体如下:一、文明守纪该部分内容只进行扣分,无加分情况,基础分为30分,12分以上(含12分)为合格,低于12分为不合格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相应扣分处理:1、旷课者每次扣10分
未上晚自习者按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