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思想政治选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思想政治选修课程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
思想政治选修课程的教学应体现选择性,在进一步提升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以满足学生发展的不同需要;凸显思想性,针对高中学生的身心特点,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和行为表现,引导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拓展性,既要注意与必修课程衔接、延伸和拓展,又要注意与必修课程的教学相区别,倡导开放互动的教学方式与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使学生感受各选修模块知识的价值和学习的意义
二、课程结构及选修要求(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规定,思想政治课程采取模块式的组织形态,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
选修课程设6个课程模块,共12个学分,各课程模块均为36学时,经考核合格,可获2个学分
选修课程(二)选修要求希望在人文学科方向进一步学习的学生,应从选修模块中选修至少2个模块,即模块2—《经济学常识》和模块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获得4个学分
在此基础上,学生还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兴趣,修习其他选修模块,取得相应的学分
希望在理工学科方向进一步发展的学生,应从选修模块中选修至少1个模块,即模块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获得2个学分
在此基础上,学生还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兴趣,修习其他选修模块,取得相应的学分
自治区高中思想政治选修课程结构如下表所示:类型方向必选课程任选课程人文方向选修课程2(经济学常识)选修课程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选修课程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理工方向选修课程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选修课程2(经济学常识)选修课程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三、课程设计及要求(一)课程设计1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科学思维常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科学社会主义常识选修课程2—《经济学常识》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