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共同合作林木协议合作甲方:合作乙方:合作丙方:以上三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与林木有关的各类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二十五年,2010 年 8 月 1 日至 2035 年 7 月 31 日
第二条 三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丙三方同意,以现甲方运作模式为基础,合作项目包括林木的销售,园林绿化苗圃的林木、引种、栽种、管理和销售等与其有关的内容
三方合作人投资方案:甲方不承担资金投资义务,以林木的组织、、运输、苗圃的管理、引种、栽种等具体工作作为投资;资金投资由乙丙方负责
启动资金,乙丙方应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交付甲方,进入各项目实施
在未产生利润或增益前,投资由乙丙方负责
乙丙方依据各项目进行到一定阶段的实际需要,三方共同议定投资金额
三方合作项目产生了利润或增益,且能保证各项目的正常运转时,由三方合作人按项目所需资金均摊投资
第三条 利润分享、费用和亏损分担三方共同分享利润,按股份每位合作方各占三分之一;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土地租赁费用由三方合作人共同承担
因业务需要产生的运输、吊装、搬运等费用由三方合作人共同承担
因业务需要产生的招待费由三方合作人共同承担
林木的栽种、苗圃的日常管理产生的费用,由三方合作人共同承担
林木、苗圃所需要的肥料费用,由三方合作人共同承担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林木销售所涉及的税费、检疫费等以及三方合作人共同认可的其他费用,均由三方合作人共同承担
三方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三方的共有财产,由三方按股份每位合作方各占三分之一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 甲方:1、三方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合作方执行林木组织、落实、出境办证、苗圃土地租赁、引种、栽种、管理、组织、运输等日常事务;2、甲方负责现金流的管理工作;3、其他合作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