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市 ASD 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法律规范【目的】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第二条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第三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
【管理职责】第四条 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管理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各分支机构人事行政部负责本机构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学习、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法律规范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手续;(3)施行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规范化、标准化
【适用范围】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 ASD 股份集团总部、ASD 分销及所有下属分支机构
【合同主体】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双方分别为公司和员工
员工只能够与总公司或某一下属机构保有劳动合同
第七条 原则上公司一方为员工所在的工作机构
总部各部门员工统一由总公司与其签订;下属机构员工由所在地法人机构与其签订,但以下两种情况由总部签订:1
总部在深圳及北京招聘并派驻各下属机构的人员以及派驻各大区的管理人员;2
各下属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各事业部分支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劳动合同期限】第八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3 年
同时结合各下属机构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续签劳动合同的,经理级以上续签期限为 5 年,普通员工续签期限为 3 年
分支机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管理部备案
【劳动合同内容】第九条 所有正式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采纳《劳动合同书(样本)》签订
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使用制式劳动合同的,应依据本办法在“双方约定其他内 一 1 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容”栏目里参照《劳动合同书(样本)》进行特别约定
“双方约定其他内容”栏目必须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