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本着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条件与审批第五条 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劳动合同包括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临时劳动合同
第六条 公司与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不能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七条 公司劳动合同均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次签订期限分别为:1.正式劳动合同为 1 年;2.试用期劳动合同原则上为 3 至 6 个月;3.临时劳动合同的期限由人力资源部视情况确定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审批权限如下:1.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均由总经理审批;2.新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在完成录用审批手续后,按审批意见签订;3.临时工及临时特聘任人员临时劳动合同,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协商,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人事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过政府劳动部门鉴证
鉴证后的正式劳动合同一式 3 份,公司、员工及劳动部门各执 1 份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公司有权终止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和公司用人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或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应予以辞退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
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三章 责任与续签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保留追究违约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按国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