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标准化评审服务技术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安徽本质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需要就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Ⅲ级 项目向乙方评审咨询,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评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安全评审咨询项目名称: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第二条 安全评审咨询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Ⅲ级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价;乙方应根据安全评价的有关规定,针对其受委托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评审评价,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九十日内(不含整改时间)向甲方提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第五条 为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
第六条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 评审报告应由有关评审专家组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第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评审咨询费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评审咨询费 万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余款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于评审、验收工作全面结束后七日内付清
第九条 违约的责任 1.甲方未根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