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争议申请书 土地争议处理申请书 申请人。任元吉,男,汉族,约 82 岁,住 XX 县区革东镇街上村第 6 组。 申请人:张仁海,男,汉族,63 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 6组。申请人:张仁顺,男,汉族,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 6 组。申请人:任正平,男,汉族,45 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 6 组。被申请人:洪德培,男,族,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 6 组。被申请人:张德文,男,苗族,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 4 组。请求事项:请求将争议灰包泥土划归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洪德培共同使用。 事实与理由: 五个申请与被申请人洪德培在 1980 年经革东镇街上村第 6组同意,共同承包大展留灰包泥土地,四至为:上抵水沟,下抵公路(五组土),左抵吴昌军围墙,右抵边坡,面积约 8 亩。1996 年租给台江金秋梨公司种果树;约 2004 年革东划归 XX 县区,2009 年 XX 县区将所有果园地退给原承包人使用,二被申请人不经原承包人及五个申请人同意,侵占申请人承包的大展留、灰包泥、土地造成争议,2010 年 6 月 21 日经街道村委会调解未果,争议至今。 综上所述,大展留、灰泡泥土地属于五个申请人和洪德培家共同承包使用,现洪德培与张德文二人串通侵占五个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特向贵人民政府申请处理,请依法调查处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革东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12 年 8 月 8 日 1 申请人。任正贵,男,汉族,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 6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