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治理理论与实践启示发端于英国的整体性治理理论和以澳大利亚、新西兰为代表的整体政府建设实践,对于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实践,也要吸收人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发端于英国的整体性治理理论和以澳大利亚、新西兰为代表的整体政府建设实践,对于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提出及由来整体性治理理论是对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传统官僚制政府以功能为导向而导致政府职能重复分散的批判,是对 20 世纪 80 年代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而导致公共服务碎片化的回应。整体性治理理论由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首倡。1997 年,佩里•希克斯在其《整体政府》一书中第一次提出整体性治理理念。整体性治理就是以公众需求为治理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治理手段,以协调、整合和责任为治理机制,跨越组织功能边界,在政策、规章、服务、监督四个方面,对治理层级、功能、公私部门关系及信息系统等碎片化问题进行有机协调与整合,不断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为公众提供无缝隙、非分离的整体性服务,充分体现国家治理的包容性、整合性。1997 年,托尼•布莱尔执政的英国工党政府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作为其政府改革纲领,并提出协同政府概念。1999 年,英国政府出版《现代化政府》白皮书,在对前两年工作进行总结基础上推行整体政府改革十年规划。这一模式也迅速推广到经合组织诸多国家。澳大利亚通过引入整体性治理理论,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打造整体政府,是最早响应整体性治理的英联邦国家。《澳大利亚联合政府报告》中对整体政府定义进行了说明:横向上,对国家安全、科学、统计、环境、区域发展、就业等领域进行革新,实现组织间跨部门合作;纵向上,强化总理在行政领域的主导地位,实行统一财政管理体制。澳大利亚整体政府建设实践主要体现为在政府内部建立伙伴关系,整合自身资源;对外建立协同关系,拉近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距离;建立“中央链接(Centrelink)”,同一系统集结各种社会服务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21 世纪以来,新西兰推进整体政府建设,初步实现从新公共管理向整体性治理的转换。在 1999 年选举宣言中,新西兰工党把解决公共部门问题列为施政目标之一,特别提出,要解决政府部门“碎片化”问题。工党政府咨询小组在 2001 年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