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安源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二0一三年四月1宜城市安源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国家、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宜城市安源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并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是由湖北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名称为:宜城市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为:宜城燕京大道999号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按有关程序和权限任用
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宗旨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提供资本融资服务
公司的经营宗旨:引导宜城市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职责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包括市人民政府委托经营的国有股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
第九条公司职责:引导宜城市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提供资本融资服务,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九人组成
董事由市政府委派或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经市政府委派可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由市政府指定产生
第十二条董事会对市政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对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担保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