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盛镇 2017 年绿化管护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定额》(渝园林发〔2008〕 259 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镇公共绿地管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复盛镇公共绿地管护项目。项目地点:复盛镇城市建成区内。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1.合同范围为我镇公园绿地、防护林带、市政行道树等城市建成区内公共绿地的养护。2.养护内容(额外计量结算内容) :去除补种枯死植株、植物补植(绿篱、宿根花卉、藤蔓植物、整形植物、草坪、0.5 米以下灌木按面积计算)。养护内容(固定内容): 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绿地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3、具体要求:级别类 别有害生物防治修 剪除 草施肥垃 圾 处 理二级乔 木3 次/ 年1 次/年1 次/ 年1 次/年日产日清灌 木4 次/ 年2 次/年2 次/ 年2 次/年绿 篱4 次/ 年5 次/年2 次/ 年1 次/年宿根花卉2 次/ 年2 次/年2 次/ 年2 次/年藤蔓植物2 次/ 年1 次/年1 次/ 年1 次/年整形植物2 次/ 年5 次/年1 次/ 年1 次/年草 坪5 次/ 年5 次/年8 次/ 年2 次/年乔木修剪不含观赏性造型重度修剪和安全性重度修剪。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10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5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 并在计量前 1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10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 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 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我镇现有需管护绿化量为4913.02 平方米, 660 株行道树。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第三条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为12 个月,自 2017 年8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31 日止。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1.养护质量(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