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邹城桥钢筋制作承包协议书施工承包协议书甲方:邹城市新北外环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第二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孟宪龙钢筋工程加工安装施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邹城市新北外环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第二项目部路桥涵洞钢筋加工、安装工程的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明确双方责任,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一致意见,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邹城市新北外环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第二项目部路桥涵洞2、工程地点:邹城市新北外环(按图纸所标)3、承包范围:路桥涵洞所有分部分项钢筋工程的加工与制作安装。4、工作内容:基础、连系梁、墩柱、盖梁、桥台及耳背墙、桥板、桥面连续及铺装、铰缝筋、桥头搭板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钢筋的加工与制作。包括钢筋的解捆、调直、下料、截取、弯曲;焊接、除碴;钢筋骨架与钢筋网的绑扎成型与安装,预埋件的制作、设置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土建结构钢筋制作、安装施工项目。不包括来钢材卸车。5、工程承包方式:甲方供应乙方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施工机具包括二次搬运、试验所用车辆,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由乙方包工自行组织加工制作安装。二、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纳固定单价承包方式,合同价款为单位工程单价与实际完成工作量之乘积。单位工程单价为:桥板钢筋的制作与安装 600 元/t,(1)具体完成工作量由甲方技术人员根据承包的范围给予计量结算。(2)工程量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3)如因设计变更发生工程量增减,按实增减。本合同价款为包干价,除了合同条款中明文规定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以外,合同单价价款不做任何调整,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本合同单价价款所包含的分项工程量、有关的变化因素及风险。2、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乙方正式组织施工后,甲方依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不定期付款,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三、质量和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合格。2、验收标准:严格依照设计要求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法律规范(jtj 041—2000)进行施工,钢筋的加工与安装应符合设计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24)的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要求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法律规范(jtj 041—2000)的质量检验与质量标准。3、甲方根据乙方所施工的内容所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等有关的技术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效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