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桩间土开挖施工合同甲 方:陕西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 12#、13#、14#楼土方开挖部分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该项工程施工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泰怡景花园 1
1 期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富裕路与西三环交汇处 工程项目:12#-14#楼桩间土开挖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完成桩间土开挖工程的施工
三、质量标准: 1、各项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法律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根据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合同工期: 工期一个月,从 20011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五、合同价款: 甲方支付给乙方桩间土开挖的合同单价为:人民币 70 元/立方米(包括 土方外运),工程量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核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结束验收通过并工程量核定后,工程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七、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法律规范要求,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八、违约责任: 1、工程不按期竣工的,每超期一天,由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不可抗力顺延)
2、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除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外,乙方还应支付工程结算款的 5%的违约金给甲方
九、双方责任: 1、乙方要仔细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含多次进退场费、停工造成损失费),甲方只对本项工程中发生的情况进行协调,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施工中按甲方所定施工方案操作,但遇到特别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