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氧气、二氧、乙炔供货合同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供需关系。一、供货产品氧气、乙炔、二氧等工业气体二、价格及结算方式氧气:25 元/瓶(入厂满瓶压力不低于 11MPa)乙炔:75 元/瓶(入厂满瓶压力不低于 14MPa)二氧:35 元/瓶(使用净重不低于 15Kg.).结算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供货款,具体付款情况,视情况协商而定。以需方专指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结算依据。 三、供方负责送货、卸货,费用由供方自理,且供方必须在需方要求下及时送货到指定地点。 四、验收1、供方送货至需方库房后由供需双方经办人交接气瓶,并填写相关记录和签字确认。2、供方需保证氧气入厂满瓶压力不低于 11MPa、乙炔入厂满瓶压力不低于 14MPa、二氧使用净重不低于 15Kg。如达不到合同要求需方对供方进行 10 倍罚款。五、供需双方应爱护使用气瓶,因需方原因造成气瓶遗失,由需方以 500 元/支向供方提供赔偿。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