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应急预案【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1月14日修订)1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3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食用农产品而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事件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相应分为四级: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事件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5处置原则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1)以人为本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害和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
按照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
有效使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4)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