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泵维保合同(不完整版)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在用水泵的安全正常运行,并明确水泵使用单位和水泵保养单位在维保期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电梯设备的基本情况:水泵型号数量安装地点维保单位1生产综合楼二、保养工期:20 11 年 1 月 1 日至 20 1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费用:1、全年保养费: 元/台2、材料费:200 元以下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200 元以上材料由甲方凭签收单付款(材料按进价收费)
备注:采购的备品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安全法律规范,严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无商品说明书的伪劣产品作为代用品
如属修理质量,二次材料费用则由乙方负责,如系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在此列
四、维保内容:1、正常维保每月例行检查 1 次
2、保养完毕后,须经甲方确认并盖章,维保人员签字,带回乙方
4、对用户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重点检查,排除隐患
4、确保水泵安全运行
五、保养内容:1、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水泵正常运行
2、确保全天服务,随叫随到,及时排除故障
3、保证在得到通知后的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六、付款:2024 年 12 月一次性付清本合同费用(开具 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因故变更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若终止合同,追加违约金 1000 元
2、乙方因故变更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若终止合同,应退还全额合同款并追加违约金 2000 元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周期对水泵进行维保或乙方接到甲方电梯故障报修电话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抢修;甲方有权追回维保金
具体办法为:在接到甲方报修水泵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抢修,每次罚款 200 元
八、其它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