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1:江西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直补服务协议书(样本)甲方: 县(市、区)农医中心(局)乙方: 医院为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获得补偿,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进展。根据《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或《赣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定,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时向乙方通报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2、甲方以多种有效方式告知参合农民乙方为本县(市、区)直补定点医疗机构、在乙方住院享受直补服务、补偿标准、直补应携带的材料以及乙方对参合农民所能提供的优惠政策。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甲方向前来办理转诊的参合农民介绍乙方的医疗服务资源情况,引导和鼓舞参合农民选择乙方就诊,但不得违反参合农民意愿强行指定就诊(或转诊)医疗机构。4、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乙方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对乙方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做出限期整改要求,直至解除本协议。5、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寄送的参合农民补偿资料和相关报表,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垫付的合理补偿款。6、甲方定期与乙方进行沟通,主动了解和听取乙方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采纳乙方合理建议。 7、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吸收乙方为其会员或其它团体成员,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会费、管理费或要求赞助。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建立和健全由院领导负责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直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程序和制度,安排不少于 2 人的直补专职工作人员(财务和医务人员),配备参合农民报账所需的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逐步实现医院管理系统与省新农合网络管理系统联接,在办理出院手续窗口附近设立有明显标识的直补窗口。对全院职工进行新农合基本政策的培训,掌握新农合的直补程序、补偿标准等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主动向参合农民宣传。2、设置新农合宣传栏与公示栏,宣传新农合管理规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及时调查处理参合农民反映的问题。3、在参合农民入、住院期间,根据新农合管理有关规定,核对参合住院者新农合证、身份证、户口本、转诊证明等,对其参合身份进行确认与登记。4、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严格根据入出院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法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