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租赁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为应求市场进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 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
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 车辆产权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购置的车辆挂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乙方需提供购置车辆的发票、保险单等单据的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异)
乙方自有车以车牌号: ,(发动机号码: , 车架号码: )自有车委托甲方代管代租
在代管代租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二、 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 挂靠费用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年
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
挂靠管理费每 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四、 押金 无押金
五、 乙方自理费用1、 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 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 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 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 安全机务管理1、 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