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甲乙双方就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乙方是依法设立,经国家有关机构核准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
本协议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乙方为在甲方融资借款的被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被担保人违约时,由乙方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的担保方式
第二条 被担保人是指在甲方所辖机构开立存款账户且向甲方申请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为:(一)贷款担保;(二)项目融资担保;(三)票据承兑敞口担保;(四)保函担保;(五)其他融资性担保
第四条 乙方的评定级别为 ,保证金缴存额度为 ,总担保授信额度为 ,单户最大担保额度为 ,保证金放大倍数为
甲方可根据业务合作情况随时调整乙方的保证金缴存额度、总担保授信额度、单户最大担保额度和保证金放大倍数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在甲方的保证金余额与保证金放大倍数的乘积且不得超过本协议中明确的总担保授信额度
乙方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0%且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单户最大担保额度,乙方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5%,乙方不得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乙方在河北省农信系统内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5 倍,乙方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0 倍
第六条 乙方对被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和保证金专户
开展业务之前要根据约定将保证金存入保证金专户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支用和划转保证金专户的资金
第八条 乙方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