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泉州第五媒体信息名址及移动商务服务合同 年 月 日 新开□ 续费□ 增补□注:“*”为必填项。信息名址及移动商务服务之约定一、 用户对注册的信息名址在付款服务时限内享有独立的处置权二、 信息名址的介绍以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信息名址联合信息中心网站(www.MobNIC.org.cn)所公布的信息为准;基于信息名址及移动商务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以北京新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网站(www.bizsms.cn)所公布的信息为准。三、 用户在注册和使用信息名址时,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遵守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信息名址联合信息中心制定的《信息名址注册办法》和《信息名址争议解决办法》等相关规定(详见:www.MobNIC.org.cn 网站),以及修订后的版本,以及《新网互联短信服务条款》(详见 www.bizsms.cn 网站首页之“常用文档”内);申请注册的信息名址和其对应的 WAP 网站或相关信息内容一致或有足够的相关性;提交的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注册和使用信息名址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更不是为了恶意或任何非法目的;不恶意抢注自己不享有合法权益而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若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用户将直接承担如下责任:所注册的信息名址无法核准注册;不经预先通知的暂停或终止信息名址解析服务;已注册的信息名址被注销或被转移,且不退还注册费或服务费;其他法律责任。四、 若因非通信运营商 (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网通) 的设备或技术故障造成服务临时中断,用户可获得故障所造成的中断时间双倍顺延的服务时限,但用户放弃并不可获得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赔偿或补偿五、 受理服务商为用户提供的程序开发等服务,由受理服务商单独承担相应的责任。六、 非因用户的责任造成用户实际损失的,用户所能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的最高限额为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相应服务费。七、 凡因信息名址及移动商务引起的或与信息名址及移动商务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庭应当设立于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用户提出之特别约定:(若用户未填写上述之“特别约定”,即为用户已经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上述全部七条约定的全部内容)注:客户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因本公司服务专员较多,财务安全考虑,除应付款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可用现金进行支付外(并需监督电话 13850790658 或 22362000 确认),超过人民币一千元请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