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委托招徕合同合同编号:(示范文本)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海南省旅游进展委员会制定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委托社、组团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码: 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乙方:(受托社、代理社)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职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码:经办人: 职务: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第一条: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和《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24]7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徕境内旅游、出境旅游,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合同主体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徕境内、出境旅游者,甲方称为组团社,乙方称为代理社。组团社和代理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委托招徕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应当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双方应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责任保险单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该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提供变更后的材料);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提交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第三条:保证及责任承担:甲方保证其委托业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范围内;保证其旅游产品等宣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保证其委托销售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其委托销售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保证依法对旅游者承担法律责任。第四条:代理招徕的区域乙方代理招徕区域范围以其工商登记注册住所地为限,不得在该区域范围外进行代理招徕业务。第五条:代理事项(一)境内、出境旅游,招徕宣传;(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三)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四)代收旅游费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六)通过网站,进行招徕宣传、咨询服务;(七)通过网站,招徕旅游者并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第六条:包价旅游合同的签订: 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时,双方选择第( )项。(一)使用甲方的合同和印章;(二)使用乙方的合同和印章;(三)使用甲方的合同加盖乙方印章;使用甲方的合同加盖乙方印章的,应当在盖章处标明乙方名称和“委托代章”字样。第七条:收取旅游费用及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