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前期策划委托合同委 托 方:云南海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云南斯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海诚东华项目”开展前期策划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政策,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开发的“海诚东华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第二章委 托 方 式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海诚东华项目”的前期策划,实行有偿委托。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经政府主管相关部门批准的“ 海诚东华项目”的相关资料及要求,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第三章委 托 范 围 及 事 项第四条.合同标的甲方开发的“海诚东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项目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 360 号)第五条.标的工作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海诚东华项目”前期策划工作内容》第六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视为完成委托事项。第四章 合 同 价 款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有关该项目前期策划的费用及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根据以下方式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费用。一.支付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前期策划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 万)。二.支付方式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首付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 万元)。2.乙方完成并提交策划方案定稿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陆万元整(¥6 万元)。3.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设计单位开展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待甲方取得该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捌万元整(¥8 万元)。4.乙方全程跟进项目规划、产品调整,待甲方取得该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尾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 万元)。 三.支付条件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供策划方案定稿,乙方须保证策划方案的质量并获得甲方的认可。第五章 双 方 权 利 与 义 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及时提供该项目已有的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内容协商提出要求和标准。3.甲方负责派专人与乙方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工作,对于日常工作中涉及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备案。4.甲方有权重复使用乙方所有策划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