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养老院(“东篱南山”老年公寓)工程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 锦江区琉璃乡皇经楼 3 组 合同编号: 2024 -8 总承包人(甲方):四川 蜀宇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分包(乙方):四川新中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2024 年 8 月 31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总包单位(甲方):四川 蜀宇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乙方):四川新中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四川蜀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养老院(“东篱南山”老年公寓)工程消防工程分包给四川新中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养老院(“东篱南山”老年公寓)工程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锦江区琉璃乡皇经楼 3 组 3、建设单位: 4、总包单位:四川 蜀宇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本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通风系统(包括预留预埋) 6、合同总价: 236.6 万 元人民币 (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7、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 (2)总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3)分包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建设厅颁发资质等相关资料;(4)图纸;(5)总承包单位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条:工程期限工期:执行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工期,结合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合理 组织安排消防工程施工 ;第三条:工程实施承包人现场负责人为 李念 承包人现场负责人在合同期间将作为承包人的代表进行工作,他应将承包人所有的通知、信息和其它合同项下的联系传达给发包人项目部、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派驻代表提供一套机构图表,此表显示出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包人为完成工程而建立的编制,包括工作中雇用的关键人员的身份和履历表。承包人应监督工程计划规定的所有施工活动的进度,并每月给发包人派驻代表提交一份进度报告。如承包人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工程计划或显然将要滞后,根据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代表要求,承包人应提交一份修改计划给发包人派驻代表并告知要实行的加快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