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建筑法规的规定,甲方将公元大道 3# 、 9# 楼消防给水 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公元大道 3#、9#住宅楼。1.2 建筑面积: 31618.89 m²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3 工程地址: 河北高碑店市迎宾路南,光华路东。1.4 工程总工期: 按土建工期 。1.5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条 分包工作内容 ①根据设计施工图和技术交底纪要所明确的消防给水系统内容。室外至 第一个阀门井,室内管线消火栓(单双) 。 ②乙方自备施工机具(电焊机、切割机、台钻、电钻、电锤和随身工 具)。甲方只负责三级箱电源到位。第三条 分包价款及调整办法3.1 分包价款:本工程劳务分包价以建筑面积,每平米 3.5 元。 3.2 调整办法:本单价为整个工程人工费综合考虑 , 在承包建筑范围内未列出 子项费用均包含在相对应的子项中 , 在没有较大的变更下结算不再调整; 第四条 工程工期4.1 本工程总工期以土建为准,全部完工工期为 2024 年 月 日(形象进度必须与土建同步),若甲方需工期提前,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不得拒绝。4.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按分包工程款总额的 1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以任何原因中途退场,甲方以退场之日以前开出方单为结算总价,不再进行劳务结算,乙方应赔偿退场后为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4.3 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组织人员、设备,结合甲方要求的施工任务单施工顺序组织施工,若由于人员、设备不到位或不按甲方要求的工序施工,擅自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4 若乙方施工进度影响整个工程总体进度时,甲方有权对该合同内工作另行选择劳务分包商。第五条 工程质量5.1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法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5.2 乙方指定专职质检员负责承担工程范围内的质检工作,做好自检工作,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指定工程质量等级要求所造成的返工及整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返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必须报甲方,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