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号 深圳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业主委员会/业主):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名称: ;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 物业交接(一)甲乙双方应在服务合同生效之前,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约定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约定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乙方应在约定时点接管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并对接管资料和物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签字确认
(三)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