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湖北人力资源中心高校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编号: 甲 方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甲方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 18 号绿洲大厦 16 楼乙方姓名 性 别 毕业年月 年 月(笔画工整,生字注音)学 号 班 级专 业毕业院校全称身份证号码□□□□□□□□□□□□□□□□□□出 生 地 省 市(县)托管项目(打√) ○档案 ○户口 ○党组织关系学 历(打√) ○专科 ○本科 ○硕士本人电话 E-mail QQ 号码 父母电话 亲友姓名及关系 亲友联系电话 以下信息由党员填写预备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转正日期(已转正党员填写)____年___月___日根据人发[1996]118 号、鄂政发[2001]74 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如下人事代理协议:一、乙方将户档关系转入甲方委托管理,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档案管理费 20 元/月;户口管理服务费 5 元/月。户档托管免手续费、免落户费。本协议签订时,预收 1 年档案管理费 240 元。二、甲方负责管理乙方人事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按政策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龄认定、调整档案工资、代办职称、出国政审、预备党员转正,按国家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办理婚姻证明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三、乙方如需托管户口,将本人的《就业报到证》原件、《户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就业报到证》有效期限内交至甲方。逾期造成落户不便所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四、乙方如需托管党组织关系,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五、乙方有义务将个人后续学历材料、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鉴定表、年度考核表、职称材料及时报送甲方归档。个人联系方式有变更者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提供服务。六、乙方在办理托管手续当年如有升学的(普通专升本、或全日制讨论生),不迟于当年 8 月 31 日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退费。七、乙方可于本协议签订当年 10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登录方阵网(www.4sjob.com)“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户档到达情况。若发现档案未到,或户口未落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甲方澄清。咨询电话 :027-87326860 87326786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 、 甲 方 办 公 地 址 : 武 汉 市 洪 山 区 书 城 路 18 号 绿 洲 大 厦 ( 瑞 安 王 朝 酒 店 ) 16 楼 。 可 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