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源代码授权使用保密协议甲方: 普宁华侨医院 乙方: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source code)和目标程序
而源程序(又称源代码)是由一组数据所编写的一个程序,源代码(非自由软件)属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系统软件是××××××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普宁华侨医院(以下简称甲方)承建安装(或升级改造)项目
乙方应合法获得××系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甲方使用××系统软件源代码使用权、复制权、修改权,一切非法和侵权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为了便于甲方更好的进行该系统软件维护工作,并考虑到今后的业务需求变更后,对该业务系统软件可能提出的修改、升级等要求,乙方把与该业务系统软件相关的源代码授权甲方使用、复制、修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对软件源代码的相关约定1、甲方向乙方购买××系统软件应用程序的使用权,乙方同时授权甲方使用、复制、修改××系统的软件源代码,该××系统的软件源代码的使用权、复制权、修改权应属甲方收权所有,乙方须无条件如实提供
2、乙方授权提供给甲方的源代码,是现行××系统的软件应用程序部分,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该业务系统软件源代码与该系统当前正在运行的软件程序是同一版本,利用所提供的源代码及相关资源可以直接编译生成当前系统的软件应用程序部分
3、甲方于后续的信息系统建设与完善的过程中,如乙方按本协议要求,合法、如实的提供给甲方已购买相关系统软件源代码使用权、复制权、修改权,那么在相近或同等条件下,甲方后续信息系统建设可优先考虑乙方
{或乙方可享有参加甲方后续信息系统建设的优先权
注:享有优先权的说法对一家公司适应,二家以上可能不利于甲方,建议修改}4、于××系统的软件应用程序的质保期内、外或有偿服务期间,应用授权给甲方的源代码对甲方的相关系统进行修改、维护、升级、程序的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