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前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新办字〔2011〕96号)的精神,切实做好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要求,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选好配强村班子,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为推动我村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
(2)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3)坚持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能因换届而影响发展和稳定
(三)总体安排
全村换届选举工作从2012年3月份开始,至2012年5月底结束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一)职数配备
村委会成员职数按3至5人配备,村会计、治保主任、妇女主任、民兵营长等,原则上由村委会成员兼任,严格控制由村委会聘用;确需聘用的,须经组织讨论同意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西省村1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
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进村委会(一般兼任团支部或团总支书记)
村委会成员职数、村选举日情况由镇人民政府核准后报镇换届选举揩导小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