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滁州汇众商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书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1、甲方将其所有的 车型,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收回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1、每天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 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 元,三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
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 24 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350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 元;还车时,6 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 6 小时(含 6 小时)按全天计算
5、乙方租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
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6、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注:如驾驶员不跟车,必须提供等价抵押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违章罚款,自行负责
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