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田土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确定该项目的顺利进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公平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条款:一、甲方自愿将绥阳县风华镇双龙村 的耕地田 亩土地 亩,租给***,乙方在承包期内不管将田土栽种何种经济作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假如甲方干涉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二、租用时间 年,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三、承包价格,田每亩每年 元,土每亩每年 元,承包面积根据甲乙双方丈量的亩分为准。四、租金付款方式,乙方一年一交,并每年的租金在年初交四分之一作为当年的定金,剩余的在当年的九月中旬全部付清,如因其他特别原因乙方不继续租用,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另行安排。现已付金额 元,下欠金额 元。五、未经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甲方的田土结构,幷保护好甲方田土的界限。六、乙方在承包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给他人,并且甲方要为乙方提供方便,如水、电、路等,租用期满后,同等价格乙方优先。七、本合同的甲方必须是原田土的户主签字,或家庭作主的人。如甲方需建房屋或者国家征收,乙方退还甲方的土地。在乙方租种期间的青苗费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从签字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村委(盖章):*******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