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杆、拉(底)盘等水泥制品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运方): 身份证号: 运输车辆牌照: 甲方因 县 年度 工程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其电杆、拉(底)盘等水泥制品的二次运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标的物运输标的物:水泥电杆、拉(底)盘等水泥制品
二、运输起止点由甲乙双方根据一次运输的到货地点、二次运输道路及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最终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运费计价1、运输单价: 元/根(含上下车 、不含上下车 )
2、运费总价:运输单价×实际运达电杆数量(拉底盘不单独计价)
四、运费结算甲方于电杆全部运输完后 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清全部运费
五、合同有效期效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1
1、有权根据工程进度、二次运输道路、乙方人员车辆情况制定运输计划,通知乙方执行
2、有权根据相关工作标准(如运输对象、运输量、时间限制、交货地点、运输质量、安全要求等)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改变相关工作标准(如改变运输对象、运输量、时间限制、交货地点等)
3、有权对乙方参加运输的人员和车辆的相关手续、证件及保险完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拒绝未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人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责任
2、甲方义务2
1、应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制定运输计划,并提前通知乙方
2、应派员协调相关事宜,如配合乙方落实货物上下车、货物到达后的存放地及安全措施等
3、应保证货物装车前无短缺损坏,装载量不超出乙方的安全承运范围(如甲方负责上下车)
4、应保证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