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合同书 甲订日方: 乙订日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合同书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姓名): 性政编别: 身份证号码: 一、知识产权、保密协议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酬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知识产权、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 它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实行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 ,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 它商业秘密,有关的人身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可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人身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