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有新调整你将享受啥福利
2016-01-07中国兽医发布中国兽医发布zgsyfb权威发布国家兽医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部署,准确传递兽医行业发展动态信息
中国兽医发布由农业部兽医局主管,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主办,《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承办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发[2015]99号),津贴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1997年发布的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即行废止
(一)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农业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类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一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1
专职从事放射性装置及同位素应用科研工作的人员;2
专职从事强致癌物质研究和测试的人员;3
专职从事有机合成、化学分析、环境有毒物质监测分析或其他科研工作,经常使用剧毒化学药品或强致癌物质的人员;4
在田间、温室管理中,经常喷洒施用剧毒化学农药和接触或使用致癌物质的人员;5
专职从事农业合成、生产、加工、分析、残留量测定、使用技术研究工作,经常接触高毒以上致癌物质的人员;6
在动植物检疫中,经常接触高毒以上药品、熏蒸消毒处理的人员
二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1
一般使用放射性装置及同位素应用科研工作的人员;2
专职从事有机合成、化学分析、环境有毒物质监测分析或其他科研工作,经常使用高毒化学药品或强致癌物质的人员;3
专职从事癌细胞培养、分析研究工作的人员;4
专职从事微生物培养、分离、接种及菌种分类、保藏,经常在强毒、强菌室工作的人员;5
专职从事生物能源研究工作,经常接触有毒气体的人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