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基金 基金合同之外包服务协议2024 年 月 日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甲方(基金管理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外包服务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联系电话:025-83387210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1.1 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正常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1.2 甲方作为管理人合法发行设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甲方承诺其发行的本基金不属于伞形信托计划、不属于场外配资产品,且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委托乙方作为本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购(以下简称外包机构)。1.3 乙方作为本基金的外包机构,接受甲方委托,依据基金合同中有关业务办理约定代为办理本基金的相关募集、清算账户开立及管理、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以及相关增值服务业务,但甲方作为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1.4 各方承诺,在签署本外包服务协议及其相关合同之前,已经完成所需全部批准授权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内部各项制度之规定。甲方承诺本基金已经完成所需的全部批准授权程序,其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5 各方之间建立业务联系部门和业务联系人制度,确保业务的开展。各方应出具有关业务往来部门和具体操作人员授权书(详见本协议附件一),授权书须注明具体授权委托管理的部门和经办人员,授权有效期起止日期与本协议的生效起止日期一致,并加盖公章。一方操作人员变更时,应于变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第二章 当事人权利义务2.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基金相关募集、清算账户开立及管理、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外包服务业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担任甲方相关募集、清算账户开立及管理、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的外包机构。双方间权利义务如下:2.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1) 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账户开立及管理、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2) 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在乙方发送的基金份额登记、基金资产估值核算等数据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