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申家俊 身份证号码: 342421196603207635 电话号码: 18056461381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六安鹰程物流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 0564-33718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合法拥有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位于 六安集中示范园区金安大道商贸街 A7 幢三单元 206 室 ;面积: 平米;甲方同意将该房屋租给乙方
2、房屋用途经甲、乙方协商该房屋的用途为: 公司办公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房屋租赁期限该房屋约定租赁期限为 1 年,即该房屋自 2024 年 08 月 01 日至起 2024 年 07 月 31 止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 房屋租金、押金1、房屋租金为 500 元/月,租期 1 年总租金为 6000 元,大写: 陆仟元整
2、经甲、乙方协商,乙方同意缴纳人民币 1000 元(大写: 壹千元)作为抵押,待租期满时将全部押金无息退还乙方,押金不做租金使用;租期满时若乙方有租金或费用未付清或未能在迁出时完整交还甲方,甲方有权在押金内扣除相关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甲、乙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次性缴纳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缴纳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立即将房屋交与乙方使用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须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屋租赁期间,假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施对房屋结构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