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管理软件呼叫中心系统建设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呼叫中心营销平台项目的技术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物(一)合同标的物: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呼叫中心营销平台、电话程控交换机、录音系统、电话交换机CTI“”中间件、(以下简称 系统平台 )并按合同第二条约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二)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指标和参数等见附件《营销平台内容及报价》二、合同内容(一)服务项目的对象乙方为甲方部署规模支持64个“座席的”系统平台 ,并承担该平台的安装、调试、维护或升级方面的各项服务。(二)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三)合同的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伍万 圆整(¥ 165.00 万元) (四)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营销平台,其功能模块包括:话务中心、会员中心、物流中心、仓库管理、售后服务、媒体分析、统计报表、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日常管理中心、系统设置、系统管理、程序源代码等,具体描述见合同附件《营销平台内容及报价》。乙方向甲方提供呼叫中心交换机平台和录音系统,其模块包括:呼叫中心坐席64个主控机1个、2M数字接口2个、录音板卡4个(每个可以同时录16路,共计64坐席)、录音管理系统1套、相关的软件源代码。(五)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的标准及细则:(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项目初始化阶段,乙方负责营销平台、交换机配置安装、录音系统配置安装、CTI 软件的程序调整、BUG 修复、系统优化。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每月两次的主动式远程技术检查维护和不受限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2)系统初始化阶段,乙方会根据甲方个性化的需求做适当的修改。对于初始化结束后的修改需求以及大的业务流程修改需求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硬件设施:合同期内,甲方需提供硬件配套设施,包括服务器设备、网络设备、网络和电话线路设备、网络和电话线路布线、电话机等。(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下列约定的进度为甲方提供服务:第一阶段前期工作:从签订协议起到初始化工作结束,主要项目为系统平台的软件安装、测试、培训、调试、上线等前期技术服务; 第二阶段实施运用:从第一阶段结束日至合同截止日,主要项目为模块功能的完善、系统平台维护、更新、升级、再培训等运用技术服务;(三)在合同期,乙方需根据甲方的商业模式进行技术调整和跟进服务,且相对应产生的...